习近平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关于《准则》和《条例》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6-11-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据新华社电 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习近平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

  今年2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成立文件起草组,由习近平担任组长,刘云山、王岐山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参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关于文件稿起草的几点考虑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不少同志建议结合新的形势,制定一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文件。

  一段时间以来,围绕制定准则、修订条例,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4年,由有关方面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就加强党内政治生活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初步成果。根据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关于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的要求,中央纪委机关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内监督条例修订工作。

  这些前期研究形成了一些重要成果,中央政治局综合分析,决定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题研究这个问题。这是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是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制定一个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时机成熟、条件具备,要求迫切,意义重大。

  关于文件稿起草过程

  今年3月1日,党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文件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在8个月时间里,文件起草组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反复讨论修改。其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分别审议文件稿。8月初,文件征求意见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包括征求党内部分老同志意见,还专门听取了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

  从反馈的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对准则稿和条例稿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两个文件稿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围绕加强党内监督作出具体规定,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这次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对两个文件稿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据统计共提出1955条修改意见,扣除重复意见后为1582条,其中原则性意见354条、具体意见1228条。党中央责成文件起草组认真梳理和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对两个文件稿作出重要修改。

  关于文件稿起草的原则和基本框架

  在文件稿起草过程中,文件起草组着力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着力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反映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举措,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新观点新举措,体现时代性、创新性。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

  二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着力处理好新准则、新条例和老准则、老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关系,做到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准则稿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条例稿共8章、47条,也分三大板块。

  需要重点说明的两个问题

  第一,关于新准则稿和1980年准则的关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党内政治生活正反两方面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于1980年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个准则,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那个特殊时期,对实现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拨乱反正和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促进党内的团结统一、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这个准则针对的是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主要矛盾,现在党内出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当时尚未遇到,而当时比较突出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现在已经不突出了。党的十八大和修订通过的党章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比较原则,需要具体化。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制定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少涉及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但比较分散,需要系统化。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也要结合新的时代特点与时俱进,拿出新的办法和规定。我们制定和颁布新准则,不是要替代1980年准则,而是要在坚持其主要原则和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规定。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

  第二,关于以高级干部为重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同时,准则稿、条例稿都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主要考虑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

  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在起草两个文件稿过程中,着重把高级干部突出出来。比如,准则稿第一部分就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条例稿也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比如,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

  准则稿最后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上作全党表率。这项工作正在进行。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建议,把准则稿搞成条例那样的体例。我们考虑,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比较高,仅次于党章。这次制定的准则,是一个思想性、政治性、综合性很强的文件,要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形成的宝贵经验和基本规范,阐明党关于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和立场,有很多问题需要讲讲道理。做到这些,用条例那样的体例是难以容纳的。至于涉及的一些具体规定,有些党内有关法规已经明确了,有些要进一步在今后其他有关法规的制订中贯彻落实。现在的准则稿同1980年准则风格是一致的。(来源:中国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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